漁會介紹

本會奉內政部令於民國70年將通霄區漁會與苑裡區漁會合併,定名為苑裡區漁會。所轄行政區域涵括通霄鎮、苑裡鎮及後龍鎮南港里,會址設於原苑裡區漁會;原通霄區漁會所在地設立通霄辦事處。並為促進兩鎮地區漁友攜手合作與造福漁民,於民國71年7月1日經報主管機關核准正式更名為苗栗縣通苑區漁會。 民國80年11月29日設立信用部,為服務漁村經濟並活絡漁民金融邁進一大步。本會辦公大樓蒙政府補助興建於民國98年遷至轄內苑港漁港旁現代化三層辦公大樓,又於同年12月漁業署舉辦「十大魅力漁港」票選,其中苑港漁港獲選為[忙裡偷閒]的最佳漁港,亦是讓本會朝向休閒漁業的方向努力。 本會轄內共有白沙屯漁港、新埔漁港、通霄漁港、苑港漁港及苑裡漁港等五處漁港,海岸線長約廿餘公里,船筏數計407艘,因位處西海岸沙岸地型為典型之候潮港,船筏進出不易,亦因此所捕獲的漁貨都是現流的魚鮮,內行的人才知道、才會選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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