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6年全國漁民節慶祝系列活動 裝置藝術創作競賽活動辦法
一、活動目的:
為迎接106年全國漁民節,特舉辦以海洋廢棄物製成的裝置藝術創作競賽,鼓勵民眾發揮創意,將海洋或漁業廢棄物回收,並透過藝術創作方式,建立大眾愛護海洋的正面意識。
二、辦理單位:
(一)指導單位: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
(二)主辦單位:中華民國全國漁會
(三)承辦單位:高碲設計傳播有限公司
三、參賽資格:
(一)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即可報名,可個人或團體參賽(每組最多五人),並應全權授權其中一人為代表人。
(二)每位參賽者所提參賽作品件數不限(若參賽作品皆得獎,領獎以最高獎項為主)。
四、競賽作品規定:
競賽作品應以漁業廢棄物(含養殖漁業廢棄物)及漁港或沙灘廢棄物回收材料為原則,裝置藝術創作須含整體設計、規格及材質,作品之架構應以模組化、方便移動為原則。
五、競賽期程及參加辦法
(一)初選(本階段僅需提案,不須實際施作。)
1.徵件時間:106年8月18日起106年9月4日(一)止。(以郵戳為憑,逾期恕不受理。)
2.繳件辦法:將書面資料以掛號或親送至:40876臺中市南屯區文心南五路一段632號 漁民節裝置藝術競賽小組收。
3.繳件規格:
書面資料:以下資料裝訂成冊後繳交一式三份,並須繳交書面資料電子檔光碟乙份:
報名表(附件一)
著作智慧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(附件二)
補助金匯款帳戶資料(附件三)
作品企劃書:須包含所使用之廢棄物名稱及原始樣貌之照片、300字內設計理念說明、作品設計圖等,請以A4紙張大小書寫(相關圖表文件必要時得摺疊成A4尺寸,由左至右橫打方式書寫)
4.初選評選:初選評審委員以參賽者檢附之作品企劃書審查方式進行,將遴選出12組參賽者得以進入複審。
5.入選通知:預計於106年9月8日(五)於活動網站公布初選入選名單。
(二)複審(入選者需將實體作品攜至主辦單位指定地點參與評選)
1.繳件時間:106年9月29日(五)中午12時至下午5時止。
2.繳件地點:高雄君鴻國際酒店41樓星河廳(高雄市苓雅區自強三路1號)(請務必親送至現場,恕不接受郵寄方式)
3.繳件規格:
(1)書面資料:作品標籤(附件四),請黏貼於作品併同繳件以利辨識。
(2)實體作品:作品尺寸長、寬、高分別不得大於180公分。
4.複審評選:複審以參賽者繳件之實體作品進行評選,評審委員就評選標準綜合評分,評選出前三名及優選五名頒發獎金。
5.得獎公佈及頒獎:預計於106年9月30日(六)於漁民節頒獎典禮當日公佈得獎名單並進行頒獎。
6.公開展示:參與複審之作品將放置於推廣成果展會場(君鴻國際酒店41樓星河廳),展示期間自106年9月29日(五)至9月30日(六)15時止。
7.作品取回:參賽作品請於106年9月30日(六)15時起至16時前取回,逾期未取回者將交由主辦單位全權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