石斑魚產業一年產值卅、四十億元,但這次禁藥事件,也點出國內養殖水產在養數量申報不實問題。農委會漁業署已檢討,未來將落實在養量登記制度,今年將建立登記系統,可精準比對漁民在養量以及外銷量,若不相符合,將可依法開罰,甚至修改辦法累犯加重裁罰,以健全石斑魚產業,開拓更多市場。
漁業署長張致盛說,未來將比照港口卸魚申報系統,製作放養量申報系統,運搬船的登打紀錄也必須落實,透過一批一批申報登記,養殖戶有多少魚出口,是否與外銷數量符合,數量不符,系統會示警。登打不實可開罰三到十五萬元,未來也考慮累犯加重裁罰,也許可罰卅萬或更高。
另外,張致盛說,依目前石斑魚外銷流程,從養殖池會先到一個集貨點才會再上運搬船,集貨點端可能會有不同來源的魚,未來須整合養殖規模,一起出原產地證明,以及檢驗報告,使魚可溯源,漁業署將規畫負擔三分之二產銷履歷驗證費,但業者仍須負擔每一批魚的出口檢驗費。
張致盛說,國內現階段有一千二百多場養殖場,做外銷有四六一場,占整體三成六,外銷量能足夠,但僅有三分之一申請產銷履歷驗證,未來將輔導業者生產驗證產品。
張致盛盼透過前端管理輔導、後端違規裁罰,對不守規矩的人有遏阻作用,春節後將與產業溝通,列為今年重點工作項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