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推動《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》
我國已於101年1月1日實施《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》,致力於各項法規及行政措施之檢討與改進,在政治、社會、經濟、就業、文化、教育、健康、法律、家庭、人身安全等各領域,
保障婦女獲得平等的發展機會,建立幸福平權的幸福國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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